医疗损害鉴定是侵权行为法之后启动的新的医疗鉴定程序。
该程序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等鉴定程序,均有不同。
医疗损害鉴定,启动程序包括:1、医方所在地卫生局启动;2、医患双方共同向地市级医学会申请启动鉴定程序;
如果不服该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则向医方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如果诉求再次鉴定,则由法院委托医学会再次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内容,包括: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该过错行为与医疗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因果关系,则该参与度是多少。
目前,笔者知道的是,苏州医学会已经启动了医疗损害鉴定,广州市医学会尚未启动该程序。
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很大程度上参考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而又与其有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