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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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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相关程序
发布日期:[2015/2/27 12:07:43]    共阅[1724]次

医疗损害鉴定是侵权行为法之后启动的新的医疗鉴定程序。

该程序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等鉴定程序,均有不同。

医疗损害鉴定,启动程序包括:1、医方所在地卫生局启动;2、医患双方共同向地市级医学会申请启动鉴定程序;

如果不服该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则向医方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如果诉求再次鉴定,则由法院委托医学会再次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内容,包括: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该过错行为与医疗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因果关系,则该参与度是多少。

目前,笔者知道的是,苏州医学会已经启动了医疗损害鉴定,广州市医学会尚未启动该程序。

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很大程度上参考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而又与其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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