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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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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搞懂「公司股权并购」
发布日期:[2022/2/9 16:13:37]    共阅[330]次
并购,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各自独立的企业相互结合组成一家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是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全部股权或收购全部资产,也可以是两家公司通过合并成为一家公司,还可以是一家公司通过定向增资或收购部分股权的方式控股另外一家公司,或者两家公司共同出资新设公司的方式实现业务的重组与合并。

在所有的并购方式中,股权并购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股权并购,是指一家公司(收购方)购买另一家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从广义上来说,还包括收购方通过增资的方式获得目标公司股权进而控制目标公司的情形。

虽然股权并购涉及的交易细节千变万化,但无论是以何种方式进行股权并购,一般情况下,一次完整的股权并购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并购目的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并购,都一定是围绕着交易双方的商业诉求进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所以在公司启动并购前,首先应该明确“为什么要并购?”、“并购对实现企业目标的作用是什么?”、“并购如何有效弥补企业关键能力差距?”等问题,如果在公司启动并购之前缺乏清晰的战略发展规划和明确的并购意图,将使公司付出极大的交易成本。

我们列举了以下几种常见的并购目的:

  • 1、同行业整合

    通过并购处于同一行业中主营业务或产品相似的公司的方式,消灭竞争对手,丰富产品和业务结构,提升市场份额,保持公司在所属行业的竞争优势。我们将这种以同行业或横向相关行业整合为目的并购称之为“横向并购”。

  • 2、产业链延伸

    通过并购处于同一行业中产业链上下游的公司,实现公司业务向产业链上游或下游延伸,以提升公司业务或产品的成本优势。我们将这种以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目的的并购称之为“纵向并购”。

  • 3、业务转型或多元化发展

    通过并购所处行业之外行业的公司,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或多元化发展。有这种并购考虑的公司,有可能是其业务发展遇到了瓶颈,或者希望能快速渗透到另外一个行业。

  • 4、地域扩张

    通过并购在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的公司,实现公司业务的地域扩张乃至国际化,帮助公司实现规模效应,建立品牌壁垒,以提高公司的地域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


当然,在一次并购交易中也可以同时兼顾多重目标,关键还是在于公司的战略意图是什么,以及发展路径是如何设置的,这是所有并购交易的起点。所以,必须要记住的是,并购只是手段,而绝非目的

在明确了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并购意图后,就能在此基础之上明确并购标的的画像,分析和筛选潜在的目标公司,进而确定并购交易的对象。

在明确了并购的目的并选定了并购标的后,就需要进一步确定并购交易价格和具体的交易方式了。

估值作价


并购的实质是买卖,而价格是买卖最核心的要素。在股权并购中,目标公司股权的价格不仅体现为目标公司资产情况,还体现为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所以针对不同的公司和不同的交易背景,存在各种各样的估值方式。因此,如何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估值作价就成为了核心问题。

当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一般性的股权转让价格并未作出具体的限制。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并购双方可以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在实务中,通常存在以下几种估值作价的方式:

  • 1、协商作价

    协商作价,顾名思义,就是交易双方自由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事实上,协商作价是应用最为普遍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在交易双方协商作价时,要避免股权作价显著不公允的情况,比如按0元或者1元价格转让股权,这可能导致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

  • 2、出资额作价

    出资额作价,是指以目标公司的股东向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额作为股权转让的价格。这种作价方式简单明了、便于操作,比较适用于并购成立不久的公司或成立一段时间但业务并无太大波动的公司。因为,公司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资产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股东的出资与股权的实际价值往往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目标公司实际资产与出资额相差较大的情况下,不太建议使用这种作价方式。

  • 3、净资产作价

    净资产作价,是指以目标公司净资产额为基础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这种作价方法用公司净资产来体现股权价值,反映了公司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很多重资产公司普遍使用的作价方式。但是,净资产作价也存在很明显的缺点,即无法反映公司未来成长性,所以在很多高增长性的轻资产公司,如互联网公司、高科技公司等不太适用这种作价方式。

  • 4、评估作价

    评估作价,是综合股权资产的成本、现状、增长性等多方面因素来评估计算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参考因素的不同,又可将评估作价的估值方法细分为历史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历史成本法,是指以目标公司净资产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溢价倍数来确定股权价值。


    市场法,是指利用类似企业的市场定价来估计目标公司价值,常见的市场法有市盈率法(P/E)和市净率法(P/B),前者以目标公司每股净利润为基数乘以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后者以目标公司每股净资产为基数乘以可比公司平均市净率。


    收益法,是将目标公司股权资产预期收益现值总额转化为目标公司股权价值。其逻辑立足点在于,站在收购方的角度来看,其购买目标公司股权所付出的代价不会高于该资产为其带来的预期收益。


需要说明的是,股权估值的方法并非绝对,不同的交易背景下可以适用不同的估值方式,甚至可以同时适用多种估值方式,关键在于交易双方对此估值方式背后的评估逻辑是否均予认可。

在确定好交易价格后,并购双方接着需要就具体的交易结构和交易流程进行设计和磋商。
 

交易架构


在设计股权并购的交易架构之前,我们首先要很清晰地知道:公司股权并购的交易双方是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即收购方作为买方向目标公司的股东支付对价购买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因此,目标公司并不是股权并购的交易方,而只是利益相关人,因为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资产、负债等状况均不发生改变,发生变化的仅仅是目标公司的股东。

在公司股权并购交易中,收购方向目标公司股东支付对价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是以货币或财产作为支付对价,同时收购方也可以自己的股权或其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对价,我们将这种以股权作为支付对价的公司股权并购称之为“换股型”股权并购

由于以货币或财产作为支付对价的公司股权并购的原理相对简单,所以,我们重点介绍一下“换股型”股权并购。

假设收购方A公司和目标公司B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情形(一):假设A公司以自己20%的股权作为对价收购B公司全部股权,那么收购完成后全部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变为如下:



情形(二):假设A公司以其持有的C公司20%的股权作为对价收购B公司全部股权,那么收购完成后全部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变为如下:



在上述两个情形中,A公司均向B公司的股东乙支付了相应的股权来换取乙所持有的B公司股权,但两种股权支付的情形却截然不同。在情形(一)中,A公司是通过定向增资的方式向乙支付股权,而在情形(二)中则是通过转让C公司的股权来支付。

这是因为,在情形(一)中当A公司希望将自己的股权给到乙时,由于A公司并不是自己股权的所有者(所有者为A公司的股东甲),所以A公司无法向乙转让自己的股权,而只能通过向乙定向增资的方式让乙获得。而在情形(二)中,A公司向乙支付的是其持有的C公司的股权,A公司是C公司股权的股东(即所有者),其可以通过向乙转让C公司股权的方式来完成股权支付。
 

并后整合


并购交易的完成并不等于并购目的的实现。并购交易只是为实现并购目的搭建了规则和框架,而能否最终实现并购目的,还需要进一步完成并购交易后的整合工作。

  • 1、财务的整合
    在并购交易前,并购双方在财务上往往采用的是不同的会计制度和标准,且可能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特别是作为目标公司的一方,由于规模往往没有并购方大,财务规范程度往往达不到并购方的要求。因此,在并购交易完成前,交易双方应就并购交易完成后的会计制度和标准达成共识,并在并购完成后通过财务的整合实现统一。

  • 2、业务的整合
    并购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让目标公司的业务能在并购方的业务生态中发挥更大的价值,从而帮助并购方更好地发展。然而,交易双方的业务模式不可能完全一样甚至大相径庭,需要花时间相互磨合融入,因此,在并购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努力完成例如产品与服务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管理、资金流管理等业务方面的整合,使双方的协同效应能够最大程度地得到释放,增强并购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而真正实现并购的目的。

  • 3、文化的整合
    每个组织都是靠人帮助运转,而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管理模式、工作制度并由此形成不同企业文化。如何有效缓解目标公司的组织成员对新公司的抵触情绪,并且能够快速适应新的管理模式、工作制度和企业文化,往往成为衡量一桩并购交易成败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对那些以人为重要资产的公司(例如互联网公司、影视公司、游戏公司等)的并购更是如此。


以上就是对公司股权并购交易的基本介绍,希望能让大家对公司股权并购有一个概念性的了解。

当然,公司股权并购并不是通过一篇文章能够讲通讲透的,在并购操作过程中,面临问题会更加复杂和多样,既需要用到专业中介机构的知识技能,也需要根据交易背景发挥一定的创造性。所以,如果你有什么公司并购问题,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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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琳律师,广州资深律师,擅长股权、并购、刑事律师业务。从业十来年,专职办理各类民商、经济、刑事案件,业内口碑良好,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广泛的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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