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律师
联系我们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华南凤凰律师团队网
手机:159  9997  9018
网 站:www.law91.com
邮 箱:qingwa886839@126.com
邮 编:510623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七楼全层、八楼全层、九楼全层

 

股权税务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股权税务
文森特辩护词
发布日期:[2019/8/2 18:54:29]    共阅[2376]次
文森特是尼日利亚黑人男子,在广州涉嫌贩毒被吉安市泰和警方抓捕。涉毒量当属死刑量刑范围内,经本人辩护,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文森特有期徒刑十五年。(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吴晓琳律师:159  9997  9108
尊敬的审判长、公诉人、合议庭:
本辩护人接受文森家属的委托,并且受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本月份在转所过程中,从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转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担任文森的辩护人。在开庭之前,本辩护人曾经八次会见被告人,通过吉安市人民检察院阅卷,基本上了解了案件大致情况。根据庭审,发表如下辩护词:
一、起诉书指控文森特贩卖毒品100克以上,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
起诉书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中,(一)书证中,酒店入住记录,是被告人阙某军入住酒店记录,跟文森特无关;通话记录仅仅证明其他被告人跟涉案手机号码通过话,但是不能直接证明涉案手机号码就是文森特所掌控和通话人就是文森特,文森特本人自始至终也没有承认与相关被告人的通话者就是文森特。短信记录是其他被告人之间的短信记录,跟文森特没有关系。手机联系人信息,也不能证明跟文森特有关系。(二)物证中,毒品是从其他被告人手中直接缴获的,跟文森特没有关系;被告人文森特的所有供述中,没有承认自己涉及贩毒案件中来。(三)吴某宾的证言和辨认笔录,不足为证。文森特自始至终没有认识过吴某宾吴某宾指认属于孤证,孤证是不能作为当庭采信证据的。包某维证言,没有指向文森特。(四)辨认笔录中,没有文森特和欧科帕拉指认吴某宾吴某江的辨认笔录,也没有文森特和欧科帕拉相互指认的辨认笔录,仅有吴某宾指认文森特和欧科帕拉的辨认笔录,属于孤证。也没有文森特和欧科帕拉指认作案现场的照片。
二、对《刑事案件卷宗》(证据卷二)中的证据进行的质证。
(一)文森特讯问笔录。2016729日笔录。第2页下,文森特说自己有两个号码13068807330,在自己的三星香槟色手机里面;另外一个号码13250781285,在马丁给的直板诺基亚手机里面,是马丁一直在用的,201668日左右回国后,才给文森特使用的。而这13068807330文森特本人的手机号码,而吴某宾吴某江从来没有提及这个手机号码,即,文森特本人所用手机号码,是跟本案没有关联性的。
(二)相关被告人提及到的13286876919号码,文森特说,是201663日他的同居朋友“马丁”回国之后,留在601房间的,之前是马丁用的。马丁留在房间不知道什么用途。而马丁已经潜逃回国,只有抓住马丁,才能真相大白。
(三)2016729日,欧科帕拉的询问笔录里面,也没有任何提及文森特参与贩卖毒品的事实,没有提及文森特到过案涉贩卖毒品房间202房。而欧科帕拉就是租住在该房间的。租住该房间的欧科帕拉没有质证文森特到过该案涉贩毒房间,本身就是对于吴某宾吴某江指控文森特到过该房间最有利的证据。
(四)201668日对包某维的讯问笔录。(始于总229页)
1、包*维说,201667日,持有13286876919的黑人毒品上家向他的手机号码1501758****打电话,给他毒品,然后,第二天他还是用自己的这个手机号码与13286876919的黑人联系毒品,成功交易毒品。
2、在随后的辨认过程中,包某维辨认持有13286876919的黑人,实际上是“小黑皮”马丁,而不是“小黑皮弟”文森特。
也就是说,直到201667日、8日,持有13286876919号码的,仍旧是“小黑皮”马丁,而不是“小黑皮弟”文森特。文森特记忆中的201663日马丁回国日期,应该属于记忆错误。因为,包某维的记忆,是有公安通过查询到的手机通话记录精确锁定的。而文森特的大脑记忆毕竟不如通话记录精确。应该以通话记录显示的包某维持有的人手机号码与13286876919“小黑皮”马丁之间的通话记录和包某维的辨认马丁照片为证据。而不能因为马丁“回国”或因为马丁潜逃,就将文森特视为贩卖毒品的黑人上家。
3包某维的记忆绝对不存在错误记忆。因为包某维在本次询问笔录里面,提及这个持有13286876919的黑人上家,总共见面六次,给他六次毒品,第一次20157份,第二次20158份,第三次20159月份,第四次201510月份,第五次11月份,第六次201668日,电话里面听到声音,见面交易毒品时间每次都不会很短时间,自然应该以包某维的记忆为准。
4包某维所辨认的出现在摄像中的证实与文森特同居601房间的马丁(真实姓名不确定),也就是吴某宾吴某江所称谓的“小黑皮”。马丁跟文森特的相貌是不同的,但是,中国人也容易混淆。
52016718日,包某维竟然将5号文森特辨认为201668日卖给其毒品的黑人,而文森特和马丁是不同的人,但是仅仅从照片上,是根本不能辨认的,何况与68日当天的辨认指向小黑皮马丁,前后大相径庭。这是非常明显前后矛盾的辨认,来自同一个人,对应的是同一件事情,竟然指向的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第一次辨认指向马丁,第二次竟然指向文森特。2016718日的辨认笔录,是不能作为定案证据采信的。
(五)本案中,根据公安机关所画的案件涉案贩毒人员分析图表,其中重要的黑人贩毒人员NGWU UCHEKWU  COLLINS1974219日出生)、CAMARA  MOHAMED196541日出生,几内亚人)、NDIMKAOHA  UCHENNA  MARTIN198598日出生,尼日利亚人),都属于未能抓获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这么多涉案贩毒嫌疑人没有抓获,文森特非常容易被张冠李戴,其他贩毒嫌疑人作为,被套在文森特身上。
   另外,案涉场地岗贝路贝丽花园及附近,是非洲黑人男子集中地,每日有成千上万的非洲黑人男子来来回回,贝丽花园C栋,有很多非洲黑人男子租住,从事鞋子衣服等生意。摄像头里面来来回回的不止马丁和文森特,还有很多非洲黑人男子。在中国人看来,非洲黑人男子大同小异,所以,吴某江吴某宾“小黑皮弟”张冠李戴到文森特身上的概率也存在。
(六)其中,公安机关制作的案件分析图表,提供了很多思路。
1、该分析图表中的“小黑皮”,其实就是NDIMKAOHA  UCHENNA  MARTIN198598日出生,尼日利亚人),也就是文森特所说的同居一房的马丁。本辩护人在会见文森特时,已经得到他的确认。而此人早已经于201668日后“潜逃”回国。如果公安机关不能将此人抓获的话,该案件中所涉及的“黑人上家”,是不能笼统地确定为文森特的。没有直接证据是不能定案的。
2、公安机关所画的这个案件分析图表中,1319599831这个号码使用者,公安机关将其指向“小黑皮”马丁的两张照片。
3、该分析图表中,跟“小黑皮”马丁高度关联的还有,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大队二中队(2015-1-13)、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大队二中队(2015-9-1)、许*琴(小黑皮的同伙,佛山市人)、范*淋(小黑皮同伙,1989-1-17出生)。有那么多的关联与小黑皮有关,是不能将小黑皮涉嫌的贩毒行为,加到“小黑皮弟”文森特身上的。
(七)在接下来的第二张图表中,小黑皮更是案件焦点。
1、一个叫做朱*姣,是小黑皮的男女朋友,完全可以从调查她入手,以便了解到底是小黑皮使用13286876919手机号码的情况;但是,很明显,公安机关这方面的证据是缺失的。
2吴某江吴某宾、黄*华、ELADJI  MOUSSA  NOUREDINE 19831010日出生,尼日尔人)樊*淋、NGWU UCHEKWU  COLLINS1974219日出生),都是与小黑皮有高度关联的贩卖毒品嫌疑人,居于案件焦点的小黑皮未能抓获,是不能将小黑皮的贩卖毒品罪行加到小黑皮弟文森特身上的。
(八)广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有关包某维涉毒重量达400多克的鉴定结果,跟文森特是没有关联性的。证据就是,包某维指向的是小黑皮马丁给他提供的以上毒品,辨认的也是马丁,而不是文森特。
(九)关于文森特有几个手机号。2016729日文森特讯问笔录中,第2页下面,文森特只有一个手机,是一个香槟色的三星手机,解锁密码是000***,这个手机只有一个号码13068807330,这个手机号码是同住一个房间的马丁送给文森特的;另外一个手机号码在马丁的黑色直板诺基亚手机里面,手机号码是13250781285,这个诺基亚手机解锁密码是*****。这两个手机号码,在201668日之前,是由马丁使用的,因为这两个号码都是马丁的,是由马丁送给文森特的。
(十)以上有个问题,即,马丁到底是201663日回国的,还是201668日之后回国的。按照文森特的记忆是201663日回国的,但是,根据该《刑事案件卷宗》(证据卷二)总页第23
5,在201668日与马丁进行毒品交易完毕的包某维,记忆犹新的指控出现在总页第235页的马丁照片说,“图中所示是201668号我在贝丽花园C2楼楼梯左手第一间房间交易海洛因的毒品上家黑人男子。”
(十一)因此,公安机关应该查询马丁回国的具体日期,而不能仅仅凭文森特的记忆,就简单断定马丁回国的具体日期是201663日。因为,文森特记忆的回国日期201663日,和包某维刚刚与马丁进行完毒品交易后记忆犹新的马丁交易日期201668日是相互矛盾。关系到案件一个核心人物的一个相互矛盾的日期,在没有彻底查清楚之前,是不能据此匆忙作出文森特201663日后68日前使用过马丁遗留下手机号码这一事实的。马丁在广州的日子里经常使用1328687691913119599831这两个号码,和马丁在201668日后偶尔接听13286876919这个号码的来电,性质是根本不同的。因为,非洲黑人男子和中国男子在隐私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是截然不同。中国男子出于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原因,对于自己使用的手机号码,是高度保密的,基本上可以断定一个人的手机和手机号码,一般情况下,是在其本人的控制之下的,该手机和手机号码的通讯情况,基本上可以视为该持有者的行为;而非洲黑人男子,出于非洲黑人男子粗狂性格和非洲粗狂文化影响,手机和手机号码,经常是混用的,关键是某段时间,比如本案中,201668日马丁回国之前,1328687691913119599831这两个本来就是马丁的手机号码,是马丁控制下的经常被马丁使用的手机号码,而文森特仅仅是不排除偶尔接听一下电话。又根据本辩护人会见文森特时所了解到,文森特和马丁,除了胖瘦程度有差别外,说话的声音几乎非常相同,二人在各个方面的相似程度,用文森特的说法,如果走在大街上,会被朋友们看作“一个爸爸一个妈妈的”。
(十二)关于本辩护人所讲的1328687691913119599831这两个手机号码,在201668日之前,是马丁而不是文森特经常使用的证据,就是文森特在公安询问笔录中自始至终坚持所说的该两个号码来自马丁、马丁在回国之前经常使用;还有,就是包某维用自己六次、用时长达一年之久的持续跟持有13286876919的马丁联系并最后一次交易毒品时被抓获记忆犹新的供述来证明。
(十三)关于马丁和文森特究竟谁在使用1328687691913119599831吴某江吴某宾两人的供述,是截然不同的。针对同一副文森特、马丁在摄像头里面的照片,吴某江吴某宾的说法是模棱两可、莫衷一是的。也就是说,吴某江吴某宾并不能说明,究竟是马丁,还是文森特在使用1328687691913119599831这两个手号码。
(十四)鉴于马丁在整个案件中,是一个不能绕开的核心人物,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将其引渡回中国进行审理,否则,是不能将马丁涉嫌贩毒行为,加诸文森特身上的。
(十五)包某维201668日询问笔录第5页(总页233)中间说“还有在我手机上存有(广三)的13119599831也是他的号码”,“他”,就是指的马丁!也就是,根据包某维最记忆犹新的记忆所提供的信息,1328687691913119599831,在201668日之前,都是马丁在使用。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明就是,包某维在刚刚跟马丁交易完毕就被抓获的当日,对有马丁照片摄像头的指认!
(十六)不能因为含有13119599831手机号码马丁手机在马丁房间被搜出,就武断锁定是文森特的手机和手机号码。中国古人说的好:牵牛的跑了,倒是抓住了拔镢的!但是,公安机关定案,是不能凭借想当然的,因为,事关对贩毒嫌疑人的定罪量刑!贩毒案件的证据认定,事关命理命案!
(十七)2016718包某维辨认文森特的供述,与其在刚刚被抓获当天指认马丁卖给他毒品,恰恰相反。根据人的记忆最新最近原则,应该以当天被抓指认马丁的那次为准,而不是以时隔一个多月后的2016718日的辨认为依据。被告人的指认,在具备必须二选一的语言环境中,非此即彼,不是文森特,就必然是马丁。
(十八)何况,包某维2016718日的辨认供述中,不能准确的说出文森特与他联系的手机号码。用包某维的原话,“其真实姓名我不知道,联系电话我记不清楚了”
(十九)公安机关缺乏动态的摄像证据,不能证明文森特涉嫌贩毒的各种征象和情态。仅仅单凭一两个被抓获后急于迎合公安人员的被告人盲目指认,是不能对文森特进行定罪的。
三、对《刑事案件卷宗》(证据卷三)中的证据进行的质证。
(一)2016623日,公安机关对文森特住处进行了搜查扣押,共计扣押了11台手机,但是,这11台手机里面,没有任何一个号码是13286876919。也就是说,虽然有文森特讯问笔录中说过曾经用13286876919这个号码接过电话,但是,鉴于中非语言不同等种种客观原因,不可否认存在文森特误解公安人员的意思,再加上文森特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的精神高度紧张,很难能够应对正常的公安讯问。
(二)也就是说,没有证据证明,案涉关键证据,即存有13286876919手机号码的手机,是从文森特居处搜索出来的。至于从哪里搜出来的,不得而知。被扣押的手机存有的号码中,有上海联通号,文森特所说201510月从上海入境事实得以作证属实。
(三)鉴于该关键核心证据缺乏,不能证明文森特曾经持有该手机号码的手机和吴某宾吴某江包某维等被告人通过话。也就是说,不能证明文森特涉及本贩毒案件中来。
(四)现场搜出的文森特银行卡中,也不能证明文森特用这些银行卡收取以上贩卖毒品案件的被告人的赃款。
(五)住房记录中,仅仅有阙某军的住房信息,而没有吴某江吴某宾包某维的信息,就是说,以上三人即使存在购买毒品行为,也难以证明是在广州购买,因此,难以证明是从居住在广州的文森特手中购买。
(六)欧科帕拉的手机号码有两个,1311227499613143731140,但是案卷中,没有文森特和欧科帕拉以上手机之间的通话记录。根据公安机关有关文森特和欧科帕拉分别居住在同德围岭南花园和三元里岗贝路贝丽花园的情况,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岗贝贝丽花园C202房间买卖毒品,二人之间没有手机通话记录,是根本就不可能确定二人统一行动的。
(七)公安机关提供的通话记录,是公安机关用WORD文档编制的;涉及通话记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应该由通信公司出具盖章、经办人签字才可以作为采信的证据。
(八)公安机关提供的吴某江1577968****20162月至4月短信息记录”,其中出现了“小黑皮弟”;本来仅仅是吴某江持有的手机号码1577968****13286876919之间的短信息记录,至于持有号码13286876919的是马丁还是文森特,是“小黑皮”马丁,还是“小黑皮弟”文森特,还是其他姓名的人的“小黑皮弟”?这其中的“小黑皮弟”存在通讯记录里面的称呼,并不能证明就是文森特。也不能证明是文森特在持有13286876919吴某江在联系毒品交易。何况,也没有出现由通讯公司盖具公章、经办人签名的证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采信证据使用的。
(九)(201674)吴某江手机图片显示的信息,以“小黑皮弟”称呼发给吴某江手机的,仅仅是吴某江“称呼”,吴某江是称呼马丁,还是称呼文森特,还是称呼其他未被抓获的涉案黑人,譬如ELADJI  MOUSSA  NOUREDINE 19831010日出生,尼日尔人)、NGWU UCHEKWU  COLLINS1974219日出生)等等。
综上,尊敬的审判长、公诉人、合议庭,本辩护人无意针对文森特涉嫌贩毒案件做无罪辩护,也不是做有罪辩护,而是做案件存疑辩护。辩护人也认为,公安机关、公诉机关担负打击毒品犯罪的社会责任、职责义务,但是,鉴于本案件中一系列的犯罪嫌疑人未能抓获到案,案件关键核心证据缺失,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建议对文森特涉嫌贩卖毒品,以存疑对待。至于定罪量刑,由法院予以相应处置。
谢谢审判长、公诉人、合议庭!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晓琳律师
                                  2017322
                          159  9997  9018

【字体: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广东司法考试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司法厅网  广东政法网  广东法院网  广东人事考试网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网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吴晓琳律师,广州资深律师,擅长股权、并购、刑事律师业务。从业十来年,专职办理各类民商、经济、刑事案件,业内口碑良好,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广泛的人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七楼全层、八楼全层、九楼全层   手机:159 9997 9018   电话:159 9997 9018   E-mail:qingwa886839@126.com
Copyright © 正义的凤凰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056994号   网站维护英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