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是债权人(出口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一)、托收涉及到的当事人。
委托人(Principal):委托银行进行托收货款的人,指出口人。
托收银行(Remitting Bank)
代收银行(Collecting Bank),一般由进口地银行担当,方便收款。
提示银行(Presenting Bank )
除此之外,还涉及受票人,通常指进口人。
(一)托收种类。
(1) 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简称D/P),付款交单再细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Psight)、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条件下,进口人即使不付款,也可以借取货运单据,先行提货。前提是:借取货运单据前,要提供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进口人先可以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但是必须承认货物所有权仍旧属于银行。货款应给予银行。
(2) 承兑交单(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 ,简称D/A)。这种方式,对于出口人很有风险,出口人能不能拿到血汗钱,全凭进口人的良心!该种方式,进口人仅凭嘴巴甜(承兑)就可以轻易拿到货运单据,从而顺利提货。
托收国际惯例,参见国际商会的《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